古建中國·琉璃瓦
中國古代寺廟建筑的屋頂材料分琉璃和陶瓦,普通陶質瓦片又稱“布瓦”,其質地粗糙,吸水性強,容易漏雨。琉璃瓦上由于有釉的一
面光滑不吸水,良好的防水性能可以保護木結構的房屋。
“琉璃”一詞產生于古印度語,隨著佛教文化而傳入中國,其原來的代表色為藍色,現代除藍色外,琉璃也包括紅、白、黑、黃、綠、
紺藍等色。施以各種顏色釉并在較高溫度下燒成的上釉瓦因此被稱為琉璃瓦。
使用級別
古代琉璃瓦高昂的造價使其使用有著嚴格規定,絕對不許僭越。《大清會典》中就曾標明:非皇家特許,普通大臣和百姓絕不能使用琉
璃。
在紫禁城東側太廟享殿的東西配殿,東邊供奉的是有功親王,西邊則供奉有功大臣。兩邊的房間大小完全相同,但供奉親王的燎爐是
彩色琉璃燒制的,西邊的只能享受不上色的素坯燎爐。屋頂或全部覆之,或用琉璃瓦與陶簡瓦相配合成為剪邊式屋頂。不同等級的建筑需用
不同的形制和材料。
顏 色
清代對不同等級的建筑,所用的琉璃瓦有嚴格的規定。
黃琉璃瓦:用于帝王宮殿、陵廟,如北京故宮,明十三陵等。
綠琉璃瓦:用于王府。
青琉璃瓦:用于祭祀建筑,如天壇祈年殿,屋頂鋪純青琉璃瓦,象征青天。
黑琉璃瓦:紫琉璃瓦等多用于帝王園林中的亭臺樓榭。
鋪 設
先以細木鋪成柴棧,上敷膠泥層和石灰層防水層;在防水層上,橫向并排平鋪琉璃板瓦,凸面朝下,上下重疊鋪設,宋代以“壓四露六
”為準,即第二塊琉璃板瓦壓蓋下面第一塊琉璃板瓦的上十分之四,暴露十分之六,第三塊琉璃板瓦,又向上移動十分之六壓蓋第二塊琉璃
板瓦的十分之四,如此類推。第一塊板瓦必須用檐口琉璃板瓦。
清制則以“壓七露三”為準。即第二塊琉璃板瓦壓蓋下面第一塊琉璃板瓦的上十分之七,暴露十分之三,第三塊琉璃板瓦,向上移動
十分之三壓蓋第二塊琉璃板瓦的十分之七,如此類推。
宋制和清制鋪蓋板瓦的方式,最大的不同點,在于宋制鋪法不可能三瓦重疊:第三瓦和第一瓦之間,有瓦長十分之四的間隙,假如中間
第二塊琉璃板瓦破裂,屋頂可能漏水。
清制鋪法,四瓦重疊,第三瓦覆蓋第一瓦十分之四,第四瓦仍覆蓋第一瓦十分之一,即使第二瓦破裂,或第三瓦破裂,或第二、第三
瓦同時破裂,仍不漏水。清制鋪法,用瓦雖多,但安全性高。
鋪蓋琉璃板瓦之后,高檔次屋宇,在兩隴琉璃板瓦交接線,反扣琉璃筒瓦,屋檐口則用檐口琉璃筒瓦。中檔次房屋,在兩隴琉璃板瓦交
接線,反扣琉璃板瓦。